(一)测验材料
焦虑自评量表由张(W.K.Zung)编制于 1971 年。
含有 20 个反映抑郁主观感受的项目,其中 15 个为正向评分,5 个为反向评分。
每个项目按症状出现的频率分为 4 级评分。
适用对象是具有焦虑症状的成年人。
主要用于疗效评估,不能用于诊断。
(二)SAS 的条文及所希望引出的症状
1.我觉得比平常容易紧张和着急(焦虑)
2.我无缘无故地感到害怕(害怕)
3.我容易心里烦乱或觉得惊恐(惊恐)
4.我觉得我可能将要发疯(发疯感)
5*.我觉得一切都很好,也不会发生什么不幸(不幸预感)
6.我手脚发抖打战(手足颤抖)
7.我因为头疼、头颈痛和背疼而苦恼(头疼)
8.我感到容易衰弱和疲乏(乏力)
9*.我觉得心平气和,并且容易安静坐着(静坐不能)
10.我觉得心跳得很快(心悸)
11.我因为一阵阵头晕而苦恼(头晕)
12.我有晕倒发作或觉得要晕倒似的(晕厥感)
13*.我呼气、吸气都感到很容易(呼吸困难)
14.我手脚麻木和刺痛(手足刺痛)
15.我因为胃痛和消化不良而苦恼(胃痛和消化不良)
16.我常常要小便(尿意频数)
17*.我的手脚常常是干燥温暖的(多汗)
18.我脸红发热(面部潮红)
19*.我容易入睡,并且一夜睡得很好(睡眠障碍)
20.我做噩梦(噩梦)
二、施测步骤
在自评者评定以前,一定要让他把整个量表的填写方法及每条问题的含义都弄明白然后做出独立的、不受任何人影响的自我评定。
评定的时间范围是自评者过去一周的实际感觉。
如果评定者文化太低,可以由工作人员念给他听,逐条念,让评定者独自作出判定。
让评定者理解反向评分的各题。
评定结束时,工作人员应仔细检查一下评定结果,应提醒自评者不要漏评某一项目,也不要在相同一个项目上重复评定。
三、测验的记分
若为正向评分,依次评为粗分 1.2.3.4 分;反向评分题(下文中有“*”者),则评为4.3.2.1 分。
待评定结束以后,把 20 个项目中的各项分数相加,即可得到总粗分(X),然后将粗分乘以 1.25 以后取整数部分,就得到标准分(Y)。
四、结果的解释
按照中国常模得结果,SAS 标准分的分界值为 50 分,其中 50~59 分为轻度焦虑,60~69 分以上为中度焦虑,69 分以上为重度焦虑。
五、其他问题
由于焦虑是神经症的共同症状,故 SAS 在各类神经症鉴别中的作用不大。
关于焦虑症状的临床分级,除参考量表分值以外,主要还应根据临床症状,特别是要害症状的程度来划分,量表总分值仅能作为一项参考指标而非绝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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