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建方式设立国际直接投资企业的缺点有( )
A、投资建设周期长
B、容易受到当地舆论的抵制
C、容易受到东道国法律的限制
D、不利于迅速进行跨行业经营E、手续烦琐
答案:A,D
解析:以新建方式设立国际直接投资企业又称绿地投资,其优点是:①创建新的企业不易受到东道国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也不易受到当地舆论的抵制;②在多数国家,创建海外企业比收购海外企业的手续简单;③在东道国创建新的企业,尤其是合资企业,常会享受到东道国的优惠政策;④对新创立海外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一般能作出准确的估价。后续工作流程简单其缺点是:①投资建设周期长;②不利于迅速进入东道国以及其他国家市场;③不利于迅速进行跨行业经营、实现产品与服务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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