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等别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和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划分为 I、II、III 、IV、V五等
2.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划分
1)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特殊 1:水库大坝
水库大坝按上述规定为 2 级、3 级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如坝高超过下表指标,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注:最大高度超过200m 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 1 级,
其设计标准应专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特殊 2:堤防工程
堤防工程的级别根据其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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