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权利与责任

来源: 永图教育 编辑:小图 2019-08-31 字体:

票据权利与责任

(一)票据权利的概念和分类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

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三)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

(四)票据权利丧失补教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五)票据权利时效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六)票据责任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

抗辩。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票据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高通过率:财会头条网校初级会计护航VIP保过班,助力一次通关!全程护航直播到考前!VIP专业题库1:1还原机考环境,独家配置视频解析!导学入门班+教材精讲班+考点强化班+习题冲刺班+专项拔分班+机考技巧班+VIP专业题库+模考决战班+配送最新教材+VIP专业答疑+学员专属微信群,考试不过第二年免费重学!

热门: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 报考条件查询 | 报考时间查询

推荐: 0元领取学习卡 | 破除初级会计难题,效率备考!

说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仅供考生学习交流使用!如有异议,请考生以考试大纲及官方教材的内容为准。

初级会计师备考精选资料免费领取

您提交的信息将用于网校电话回访,点击“提交”网校将按《隐私政策》保护您的信息。

初级会计师 报名时间预约提醒

地区:

姓名:

电话:

您提交的信息将用于网校电话回访,点击“提交”网校将按《隐私政策》保护您的信息。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