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于行政复议期限计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B、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中级经济师报考条件查询>>>
C、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D、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E、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申请人,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申请人收到税务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中级经济师海量题库免费领取>>>
答案:B,C,D,E
解析: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①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②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③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④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⑤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末告知申请人,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申请人收到税务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⑥被申请人能够证明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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