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注册会计师考试,财会头条网校老师特总结了注册会计师高频考点内容,让大家快速掌握考试方向,顺利拿下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是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15: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的内容,请大家尽快掌握!
知识点15: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扣税凭证 | 抵扣方法 |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凭票直接抵扣 | 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凭票直接抵扣 | 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 计算抵扣 |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 计算抵扣 |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 计算抵扣 |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
【提示1】“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 ||
【提示2】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说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仅供考生学习交流使用!如有异议,请考生以考试大纲及官方教材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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