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医的发展如火如荼,而作为千百年来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中医师承教育备受关注。尤其是对于隐藏在民间的“中医高手”,和非医专业转行学医的中医爱好者来说,原卫生部52号令的发布,明确了社会各行业的人员,可以通过中医师承教育方式,逐步取得中医医师执业资格。
政策助推,国家高度重视师承教育在中医人才培养中的应用,这便为非中医专业人员提供了走上中医执业之路的新途径。
政策东风,中医师承迎来新浪潮
政策一:原卫生部52号令
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52号令),指出:以师承方式连续跟师3年后取得师承出师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实习1年,凭此证可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拿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注册满5年,可以报考执业医师。
政策二:完善中医药师承制度
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扶持和促进中 医 药 事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的文件,指出: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制定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
政策三:中医师承 好的选择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政策文件: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政策四:《中医药法》实施
2017年7月1日,《中医药法》正式实施,第十五条中规定: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通过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凭《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即可备案中医诊所或者在医疗机构从业。
政策五:国家卫计委14号文件
2017年12月1日,国家卫计委14号文件《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规定: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政策六:原卫计委15号令
2017年12月20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文件明确:考核合格由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此证书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印制;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注册5年后,可以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考试。
政策七:各省相继响应号召
2018年,重庆、安徽、江西、江苏、广东、河南、天津、四川、福建、湖南发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四川省推荐医师仅需5年以上执业经验即可;福建省推荐医师仅需要主治以上医师即可。
政策八:非医药类人员以师承学习
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支持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中药的师承教育。规范非医药类人员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中药;支持经多年实践、确有专长的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师承方式传承其独特技术专长。
政策九:获取证书即可开处方
《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国家政策文件中指出: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实习1年,凭此证可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拿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注册满5年,可以报考执业医师。拥有执业医师证后,既可拥有处方权。
政策十:建立早跟师 早临床制度
2019 年12 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第61中指出: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第70条中指出: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国家中医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
政策十一: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
2021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也指出: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增加多层次师承教育项目,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
政策十二:建立早跟师 早临床制度
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医药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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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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