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作业进度计划是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目标分解后的进度计划,应根据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施工作业进度计划。
2)工程进度总目标确定后,总承包单位将此目标分解到每个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按计划工期进一步分解。
3)作业进度计划可按分项工程或工序为单元进行编制,编制前应对施工现场条件、作业面现状、人力资源配备、物资供应状况等做充分了解,并对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的途径提出对策,因而作业进度计划是在所有计划中最具有可操作性的计划。
4)作业进度计划编制时已充分考虑了工作的衔接关系和符合工艺规律的逻辑关系,所以宜用横道图进度计划表达。
5)各专业施工作业进度计划的工作起、止时间要符合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若有差异,在作业进度计划编制说明中应做出解释。
6)作业进度计划应具体体现施工顺序安排的合理性,即满足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先干线后支线、先大件后小件等的基本要求。
7)作业进度计划表达的单位应是形象进度的实物工程量。作业进度计划分为月作业—进度计划、旬(周)作业进度计划和日作业进度计划。
8)作业进度计划应由施工员或项目工程师在上一期进度计划执行期末经检查执行情况和充分了解作业条件后,再编制下一期作业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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