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分别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2)工程资料应真实、准确、齐全,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对工程资料不得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等。
(3)分类与主要内容
基建文件:决策立项文件,建设规划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工程竣工备案文件等。
监理资料:监理管理资料、施工监理资料、竣工验收监理资料等。
施工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文件、物资资料、测量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等。
(4)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
(5)施工合同中应对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和移交期限作出明确规定,施工资料应有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签字。
(6)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均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编制和保存。总承包项目由总包单位负责汇集,并整理所有有关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主动向总包单位移交有关施工资料。
2.技术档案编制要求
(7)利用施工图改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的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
4.施工技术档案目录
(1)竣工图表:变更设计一览表、变更图纸、工程竣工图。
(2)工程管理文件
图纸会审纪要、开工报告、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及附件、工程技术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3)施工质量控制文件
工程质量文件,试验、检测报告,施工原始资料,缺陷责任期资料。
(4)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
(5)进度控制文件
(6)合同管理及计量支付文件。
(7)施工原始记录
(8)技术总结
推荐: 最新二级建造师精品课程0元领 | 资料包+课程+题库
说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仅供考生学习交流使用!如有异议,请考生以考试大纲及官方教材的内容为准。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