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小税种之关税法
征税对象 | 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
纳税义务人 |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2.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3.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所有人(携带人、收件人、寄件人或托运人等) |
税率 | 一、税率设置: 进口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配额税率。 出口税率 二、税率运用 1.常规进出口:申报之日税率。 2.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未申报而由海关依法变卖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税率。 3.进口转关:指运地申报进口之日税率。 4.出口转关:启运地申报出口之日税率。 5.经海关批准实行集中申报的:每次货物进出口时申报之日税率。 6.违规需要追征的,违规行为发生日税率, 7.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移作他用的;可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不复运出境或进境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再次填写报关单之日税率。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从价计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二、从量计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三、复合计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四、滑准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
税收优惠 | 一、跨境电商: 纳税义务人-买方。 代收代缴人-交易平台或物流企业。 优惠:限值(单次交易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26000元)以内关税零税率(增消均减按70%征收),超过全额征收。 退货: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二、法定减免: 1.关税税额50元以下免征。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征。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免征 。 4.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免征。 5.放行前损失的货物免征。 6.放行前损坏的货物,由海关考虑减征。 7.按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的。 三、特定减免: 1.科教用品、2.残疾人专用品。3.慈善捐赠物资。4.重大技术装备。 四、暂时免税: 1.展览会、交易会等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体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新闻报道、电影电视摄制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以上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其他非商业用途货物。 |
征收管理 | 一、申报时间: 1、进口: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起14日内。 2、出口:运抵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二、纳税期限: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特殊情况延期需担保,延期不超过6个月。 三、强制措施: 1.滞纳金:关税税额×0.05%×滞纳天数。 2.强制征收:期限届满之日起3月都不交,经批准后可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 四、多缴退还: 1.海关发现:随时退,无利息。 2.纳税人发现:1年内退,加算利息。 五、补征追征: 1.补征:(纳税人没违规)放行之日1年内。 2.追征:(纳税人违规)放行之日3年内,加滞纳金。 六、纠纷复议:填发缴款书日起60日内向征税地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 |
以上就是2021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小税种之关税法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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