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考试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组织考核。考试共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目前,可以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考试,大部分地区也开放了三级/高级和二级/技师的考试,但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暂未开放。每年有多批次的考试,具体的考试批次和报名考试时间由各地人社职业鉴定中心统筹安排,具体安排以当批次通知为准。
根据新《规程》,公共营养师报名条件得到了放宽。对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再要求工作年限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要求者可直接报考四级,如果毕业院校是经过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可直接报考三级。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
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含)即为合格。
证书查询:证书信息生成后,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并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全国联网查询。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该证书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补贴申领和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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