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考试现已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与考核。考试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以及一级/高级技师。目前,大多数地区已开放三级/高级工的考试,二级/技师考试也在逐步开放,一级/高级技师考试暂未推出。考试时间和批次由各地人社职业鉴定中心根据具体安排进行统筹,考生需关注当地发布的考试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
在新出台的《规程》下,公共营养师的报名条件有所放宽。对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再要求工作年限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相关专业学历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四级/中级工。如果考生毕业于经认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还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三级/高级工的考试。具体的报考条件如下:
四级/中级工公共营养师的申报条件之一包括: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的申报条件之一包括: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要求的初级职称,并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拥有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的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考试包括理论和技能两部分,均为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
考生在取得证书后,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证书信息。公共营养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且终身有效,证书采用统一编号并登记管理。此证书不仅可作为招聘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还可用于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补贴申领及加薪等方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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