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地区的公共营养师考试现已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授权的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考核评估。考试等级共有四个,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以及一级(高级技师)。目前,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三级公共营养师考试。大多数地区已开放三级和二级公共营养师的报考,一级高级技师考试暂时未开放。每年考试的批次较多,具体的考试安排和报名时间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业鉴定中心统一安排,考生应以当期通知为准。
根据最新的《规程》,公共营养师的报名条件有所放宽,尤其针对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不再对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出要求。符合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要求的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四级考试;若毕业于经过评估的高等职业学校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三级考试。具体的报考条件如下:
四级(中级工)公共营养师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五年。
获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三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或大专及以上院校的毕业证书,包括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十年。
获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四年。
获得符合专业要求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一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学历证书,包括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获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包括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获得经评估的高等职业学校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包括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合格后,证书信息将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考生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查询证书信息。
公共营养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且终生有效。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并可通过网络进行查询。该证书在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补贴申请及加薪等方面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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