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区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和考核。考试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目前,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的考试。大多数地区已开放了三级(高级)和二级(技师)考试,而一级(高级技师)考试暂未开放。考试每年有多次安排,具体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批次由各地人社职业鉴定中心进行统筹安排,考生需留意相关通知,以当批次的正式通知为准。
根据新的《规程》,公共营养师报名条件有所放宽。对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再要求工作年限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只要符合相关专业的学历要求,即可直接报名四级考试。如果考生毕业于经过评估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校,甚至可以直接报名三级考试。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
报考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考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二是已经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三是持有技工院校、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包括应届毕业生)。
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考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二是取得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三是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并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四是拥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包括应届毕业生);五是持有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且毕业于高等职业学校或专科及以上普通高校的相关专业;六是取得经过评估的高等职业学校或专科及以上普通高校的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包括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考试包含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两者均为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生只要达到60分即可视为合格。
公共营养师证书具有全国通用、终生有效的特点。证书信息在生成后,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考生可以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查询到相关证书信息。该证书在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补贴申领和加薪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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