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考试现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与考核。考试等级共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目前,大部分地区已开放四级和三级考试,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考试。二级/技师级别的考试也在逐步开放,而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则暂时还未启动。每年有多个批次的考试安排,各地具体的考试批次和报名时间由人社职业鉴定中心负责统筹,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当批次的通知为准。
根据最新修订的《规程》,公共营养师的报名条件进一步放宽,尤其是对于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新规取消了对工作年限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只要符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要求,即可直接报考四级公共营养师。如果毕业院校是经过评估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校,还可以直接报考三级。具体的报名条件如下:
报考四级(中级工)公共营养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五年者;已获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累计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者;或者,持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中等职业院校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者(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报考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的条件更为严格,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十年;或持有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相关职业岗位工作满四年者;或者获得初级职称,并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一年;再者,持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持有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拥有高等职业学校或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者同样具备报考资格;经过评估认可的高等职业学校或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
公共营养师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均采用机考形式进行。每个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生需在两门考试中均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视为合格。
考试合格后,证书信息将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之后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进行全国联网查询。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该证书在招聘录用、岗位晋升、职称评定、补贴申请及加薪等方面都具备重要的参考价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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