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的资格认证现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和实施鉴定考核。考试设置了四个等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目前,考生可以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部分地区也开放了二级/技师的报考,但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暂时还未启动。每年多批次考试,具体的报名和考试时间由各地职业鉴定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考生需以当地的通知为准。
根据最新《规程》,公共营养师报名条件得到了放宽。对于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再要求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的考生,可以直接报考四级公共营养师。如果毕业于经过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则可以直接报考三级公共营养师。
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
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五年;二是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三年;三是持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要求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十年;二是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四年;三是持有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一年;四是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五是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六是毕业于经过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的考试科目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考核,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理论考试内容主要涵盖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膳食营养指导等。而技能考核则侧重于膳食调查与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营养咨询与教育等实际操作能力。
考生通过考试后,所获得的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并且可以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查询。该证书在招聘录用、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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