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的职业资格考试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和考核。目前,公共营养师考试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在现行政策下,大部分地区已经开放了三级(高级)和二级(技师)的考试,而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尚未开放。每年有多次考试机会,具体的考试安排和报名时间由各地职业鉴定中心决定,考生需关注当地的公告通知。
根据最新的《规程》,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已显著放宽。以前对学历、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已被取消。现在,只要拥有相关专业的学历即可报考四级公共营养师。如果毕业于评估认证过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或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则可以直接报考三级公共营养师。具体的报考条件如下:
报考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五年。如果已经取得了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的资格证书,则需要在取得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工作三年。若拥有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也可以直接报考四级。
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十年。如果已经获得了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的资格证书,则需要在取得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工作四年。持有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也可以报考三级,只需累计从事相关工作一年。还有,获得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同时持有四级(中级工)资格证书和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者,都有资格报考三级。
公共营养师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主要考察公共营养师的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食物营养基础等知识。技能考试则涵盖单选题、案例题、论述题和模拟操作题,测试膳食调查、营养咨询、膳食指导等技能。
考试合格后,证书信息会被送往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并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进行全国联网查询。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具备统一编号并可进行网上查询。该证书是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及补贴申请等多个方面的重要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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