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共营养师证书的考核与鉴定工作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组织,涉及四个等级的考试:分别为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以及一级(高级技师)。目前,考生可以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而大多数地区也已逐步开放了三级/高级以及二级/技师的报考通道,但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尚未开放。每年均有多批次的考试安排,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批次由各地职业鉴定中心统一安排,具体的鉴定时间需以当期通知为准。
根据最新的《规程》,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得到进一步放宽,对于拥有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历的考生,取消了工作年限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如果考生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可以直接报考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若考生的毕业院校经过评估并认证为高等职业学校或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则可以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
关于具体的申报条件,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五年;取得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三年;或拥有技工院校、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而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相对更为严格,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十年;或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四年;若考生已经取得符合专业要求的初级职称并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一年,也可报考。拥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学历,或拥有经评估认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也具备报考资格。
公共营养师的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与技能考核,两部分均采取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含)即为合格。理论考试题型一般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而技能考核则涵盖单选题、案例题、论述题以及模拟操作题等形式。理论知识学习内容涉及公共营养师的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等领域,而技能考核的内容则侧重于膳食调查、营养状况测定与评价等实操性较强的领域。
考试通过后,考生的证书信息将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并可在全国联网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进行查询。公共营养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且终身有效,是职业发展中招聘录用、考核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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