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是许多有意进入营养行业的人士关注的焦点。目前,公共营养师的资格鉴定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并按照等级划分为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其中,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考试已在大多数地区开放,二级/技师考试也陆续开放,而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暂未开展。每年会有多次考试安排,具体的考试批次和报名时间将由各地人社职业鉴定中心进行统一安排,以当批次的具体通知为准。
随着新规程的出台,公共营养师的报名条件有所放宽,特别是在学历要求上。现在,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即可报考,且不再对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硬性要求。如果申请者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可以直接报考四级公共营养师;如果毕业于经过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的,则可直接报考三级公共营养师。
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五年;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三年;或取得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对于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则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十年;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满四年;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等。
公共营养师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部分,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理论考试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食品营养、膳食营养指导等;技能考核则涉及膳食调查、人体营养状况测定、营养咨询、食品营养评价等实际操作。
取得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证书信息将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并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且终身有效,持证者可以在求职、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等方面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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