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资格证的考试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与考核,考试共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目前,考生可以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部分地区也开放了二级(技师)的报考,但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尚未开放。每年有多个批次的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人社职业鉴定中心决定,以每次具体通知为准。
根据最新的《规程》,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得到了放宽,尤其对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取消了对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只要符合相关专业的学历要求,考生即可直接报考四级考试。如果考生毕业于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则可以直接报考三级考试。以下是具体的报考条件:
报考四级(中级工)公共营养师,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累计满5年。
第二,已获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且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第三,取得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报考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累计满10年。
第二,已获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且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第三,取得相关专业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第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第五,已获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取得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第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理论考试主要考察单选题和多选题,而技能考核包括单选题、案例分析、论述题和模拟操作题等。
理论部分的学习内容涉及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食物营养基础等,而技能考核则包括膳食调查与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与评价、营养咨询与教育等方面。
在考试合格后,考生的证书信息将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并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进行查询。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持证者可在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补贴申领和加薪等方面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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