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公共营养师的资格鉴定如今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与评定。该考试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目前,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考试。大部分地区已开放三级/高级和二级/技师考试,但一级/高级技师考试暂未开放。每年都会安排多批次的考试,具体的考试批次和报名时间由各地职业鉴定中心统筹安排,具体信息则以当批次的通知为准。
根据最新的《规程》,公共营养师报名的条件有所放宽。对于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报考人员,不再要求工作年限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要求者,可直接报考四级。如果考生的毕业院校是经过评估认定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则可直接报考三级。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
对于四级/中级工公共营养师,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五年;
二是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三年;
三是拥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而对于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十年;
二是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四年;
三是已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一年;
四是拥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是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拥有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是拥有经过评估认定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理论考试的内容涵盖了公共营养师的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食物营养基础、膳食营养指导、人群营养、营养教育与社区营养管理基础、食品卫生基础及相关法律法规。
技能考核的内容则包括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与评价、营养咨询与教育、膳食指导与评估、食品营养评价以及社区营养管理与干预等。
通过考试并获得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证书信息会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之后可以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进行全国联网查询。该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并提供网上查询功能,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补贴申领、加薪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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