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人社公共营养师的鉴定考核。考试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现阶段,考生可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大多数地区已开放三级/高级和二级/技师的考试,而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暂未启动。考试每年多次进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批次由各地职业鉴定中心统一安排,并以实际通知为准。
根据新出台的《规程》,公共营养师的报名条件进一步放宽。对于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取消了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符合相关专业学历要求的考生,可以直接报考四级公共营养师。如果毕业院校为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还可以直接报考三级公共营养师。
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的申报条件包括: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五年,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持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学校、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或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应届在读生)也可以报考。
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的申报条件更为严格,包括: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十年,或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满四年。符合条件的初级职称持有者,或持有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包括应届在读生)也可报考。持有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取得高等职业学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或者毕业于经评估的高等职业学校、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的相关专业的考生也有资格申报。
公共营养师考试分为理论和技能两部分,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理论考试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技能考核则涉及单选题、案例题、论述题和模拟操作题等形式。学习内容涵盖了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基础医学、营养学、膳食指导、人群营养、社区营养管理等方面。
证书颁发后,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考生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证书信息。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并可作为招聘、考核晋升、职称评定、补贴申领等重要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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