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人社部门的公共营养师鉴定考核。公共营养师考试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目前,考生可以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大多数地区已经开放了三级/高级和二级/技师的考试,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暂未开放。每年都有多次考试,具体考试批次和报名时间由各地人社职业鉴定中心统一安排,考生需以当批次的具体通知为准。
根据最新的《规程》,公共营养师报名条件对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进行了放宽,取消了对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对于符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考生,可以直接报考四级。如果考生的毕业院校是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还可以直接报考三级。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
四级/中级工公共营养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是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是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是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是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是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是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是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食物营养基础、膳食营养指导、人群营养、营养教育和社区营养管理基础、食品卫生基础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考试题型主要有单选题和多选题。
技能考核的内容则涵盖膳食调查与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与评价、营养咨询与教育、膳食指导与评估、食品营养评价以及社区营养管理与干预等。技能考核的题型一般包括单选题、案例题、论述题和模拟操作题等。
证书查询方面,考生通过鉴定中心审核后,证书信息将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之后可以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进行全国联网查询。
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并可网上查询。该证书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补贴申领和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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