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要求因各地政策略有不同,但总体上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组织鉴定与考核。目前,公共营养师考试分为四个等级,包括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其中,大部分地区已开放三级/高级和二级/技师的考试,一级/高级技师尚未开放。每年会有多个批次的考试安排,具体的考试时间由各地人社职业鉴定中心统筹决定,考生需根据当批次的通知进行报名和准备。
随着新规程的实施,公共营养师的报名条件有所放宽,特别是对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取消了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符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要求的考生,可以直接报考四级公共营养师。如果考生的毕业院校是经过评估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则可直接报考三级公共营养师。以下是四级和三级公共营养师的具体申报条件:
报考四级/中级工公共营养师的条件之一为: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报考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的条件之一为: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考生还可通过取得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或者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获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的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生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理论考试内容涵盖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食物营养基础等知识。而技能考核则包括膳食调查与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与评价、营养咨询与教育等内容。
考试通过后,证书信息将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并在全国联网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进行查询。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可作为职业晋升、考核和薪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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