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社部公共营养师考试的改革,现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和鉴定考核。考试设有四个等级,分别是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目前,考生可以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考试,而四级/中级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开放。大部分地区已经开放了三级/高级和二级/技师考试,但一级/高级技师考试暂未开放。每年的考试安排由各地人社职业鉴定中心统筹规划,具体的报名和考试时间会依据当次的通知来确定。
根据最新的《规程》,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得到了放宽,特别是针对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考生。新规取消了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限制,只要考生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要求,即可直接报考四级公共营养师。对于毕业于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更是可以直接报考三级。
具体的四级/中级工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如下: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二是已经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三是取得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或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的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应届毕业生)。
对于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则更加严格,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已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取得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含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得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校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考试由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组成,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理论考试通常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而技能考试则涉及单选题、案例题、论述题以及模拟操作题等。
理论部分的学习内容涵盖了公共营养师的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食物营养基础、膳食营养指导、不同人群的营养需求、营养教育与社区营养管理、食品卫生基础及相关法律法规。技能考核部分的学习内容包括膳食调查与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营养咨询与教育、膳食指导与评估、食品营养评价以及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等。
在考试通过后,证书信息将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随后考生可以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进行全国联网查询。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并提供网上查询。这一证书可以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申请补贴和加薪的重要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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