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的职业鉴定与考核目前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管理,考试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如今,考生可以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的考试,而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也有所放宽,二级/技师的考试在大部分地区也已开放。目前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尚未开放。每年各地区会安排多个考试批次,具体考试时间和报名安排由当地人社职业鉴定中心统筹,并根据具体通知进行鉴定。
随着新规的实施,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有所调整,尤其是对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的报考要求更加宽松。根据新规定,公共营养师考试取消了对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符合相关专业的学历要求者即可直接报考四级。对于从经评估认可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考生,还可直接报考三级。具体的报考条件如下:
对于四级/中级工公共营养师,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二是取得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三是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在读应届毕业生亦可)。
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则要求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二是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三是取得符合专业要求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四是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五是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获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六是从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考生。
公共营养师的考试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采用机考形式。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题型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技能考核满分100分,题型包括单选题、案例题、论述题和模拟操作题等。两个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考试内容涉及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营养学基础、食物营养、膳食营养指导、社区营养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考试通过后,证书信息将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考生可以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证书信息。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且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并可通过网络查询。证书在招聘录用、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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