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公共营养师考试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组织鉴定考核,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目前,考生可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考试,大多数地区已经开放三级/高级和二级/技师的考试,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尚未开放。每年有多个批次的考试,具体的考试批次和报名时间由各地人社职业鉴定中心安排,具体的鉴定工作安排以当批次的通知为准。
根据新规程,公共营养师报名条件有所放宽,对于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报考人员,取消了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符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要求的考生可以直接报考四级。如果毕业院校是经过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考生可以直接报考三级。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四级/中级工公共营养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技能考核则包括单选题、案例题、论述题、模拟操作题等形式。
理论知识的学习内容包括: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食物营养基础、膳食营养指导、人群营养、营养教育和社区营养管理基础、食品卫生基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技能考核的学习内容包括: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营养咨询和教育、膳食指导和评估、食品营养评价和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等。
证书查询方面,证书信息生成后,鉴定中心会将信息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之后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全国联网查询。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该证书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补贴申领及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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