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作为一项专业职业,目前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组织鉴定与考核。考试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其中,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考试是目前最常见的报考级别,且大多数地区已开放了该级别的考试。二级/技师考试在部分地区也已启动,但一级/高级技师考试暂未开放。每年多次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各地职业鉴定中心统筹安排,考生需以当批次的官方通知为准。
根据最新的《规程》,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已放宽,特别是对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取消了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对于符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如果考生毕业于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则可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
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报考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五年;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三年;或者取得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十年;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四年;取得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一年;或者取得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拥有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者,同样可以直接报考三级。
公共营养师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生需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理论考试内容涉及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等多个方面,而技能考试则包括膳食调查与评价、营养咨询与教育等内容。
考生通过考试后,证书将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随后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全国联网查询。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且终身有效,证书可作为招聘录用、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等重要参考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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