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负责的公共营养师考核如今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考试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目前,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的考试已在大多数地区开放,同时部分地区也允许报考二级/技师级别的考试,而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尚未启动。每年各地区会安排多个考试批次,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各地人社职业鉴定中心统筹管理,并以当批次的通知为准。
根据最新《规程》规定,公共营养师的报名条件相对放宽,特别是对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新规取消了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符合相关专业学历要求的人员可以直接报考四级公共营养师考试。如果报考者毕业于经过评估认可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院校,甚至可以直接报考三级公共营养师考试。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
对于四级/中级工公共营养师的报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二是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累计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三是拥有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中等或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的申报条件相对更为严格,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二是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满4年;三是取得符合专业对应的初级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四是拥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五是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持有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校的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六是毕业于经过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的考试分为理论和技能两部分,均采用机考形式。两门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理论考试主要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而技能考核则涵盖单选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以及模拟操作题等多种形式。
学习内容方面,基础知识涵盖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食物营养基础、膳食营养指导等多个领域,而技能学习则侧重于膳食调查与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营养咨询与教育、膳食指导与评估、食品营养评价及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等。
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且终生有效。证书由鉴定中心报送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后,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进行全国联网查询。这一证书不仅是求职招聘的重要参考依据,还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补贴申领、加薪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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