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共营养师的鉴定和考核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现阶段,考生可以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考试,部分地区也开放了二级/技师考试,但一级/高级技师考试尚未开放。每年有多个考试批次,具体的考试安排由各地职业鉴定中心负责,考生需根据当批次通知进行报名。
根据最新的《规程》,公共营养师报名条件进一步放宽。对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再要求工作年限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只要符合相关专业的学历要求,考生即可直接报考四级公共营养师考试。对于从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可以直接报考三级公共营养师。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报考四级/中级工公共营养师,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累计满5年;持有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职业累计满3年;或持有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中等职业院校或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报考三级/高级工公共营养师,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累计满10年;持有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职业累计满4年;持有相关专业的初级职称,且从事本职业累计满1年;或持有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持有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相关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者,也可报考。
公共营养师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理论考试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技能考核则可能涉及单选题、案例题、论述题和模拟操作题等多种题型。
在基础知识学习中,考生将掌握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食物营养基础、人群营养等内容。技能考核的学习内容则包括膳食调查与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营养咨询与教育等。
考生通过考试后,证书信息会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生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证书。公共营养师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并可用于招聘、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及加薪等多个方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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