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人社部下属的公共营养师鉴定工作,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与考核。考试共有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目前,大多数地区已开放三级/高级和二级/技师的考试报名,然而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试尚未开放。各地人社职业鉴定中心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批次与报名时间,并在每批次的通知中提供详细安排。
根据最新《规程》的要求,公共营养师的报名条件有所放宽。对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不再要求工作年限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果考生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要求,即可直接报考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考试;若毕业院校属于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还可以直接报考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
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
对于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对于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或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的考试科目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两者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标准。理论考试主要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而技能考试则涵盖单选题、案例题、论述题和模拟操作题等多种形式。
在学习过程中,理论知识部分涵盖了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食物营养基础以及人群营养等内容。而技能考核部分则涉及膳食调查与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与评价、营养咨询与教育等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
考生通过考试后,证书信息会由鉴定中心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之后可以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公共营养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且终生有效。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并可在招聘录用、考核晋升、职称评定等多方面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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