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点: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技术及验收(一)
2、变形测量
(1)对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应进行水平位移监测、垂直度及倾斜观测、扰度监测、日照变形监测、风振变形监测。
(2)基坑变形观测分为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观测和基坑回弹观测。监测点布置要求有:
基坑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变形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邻近被保护对象的部位应设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侧边不易少于3个;水平和垂直监测点宜共用同一点。
3、常用工程测量仪器的性能与应用
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
1、地下连续墙
(1)特点:施工振动小、噪声低,墙体刚度大,防渗性能好,对周围地基扰动小,可以组成具有很大承载力的连续墙。地下连续墙宜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外墙即“两墙合一”。
(2)导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厚度不应小于200mm;导墙顶面应高于地面100mm,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导墙底部应进入原状土200mm以上;导墙高度不应小于1.2m;导墙内净距应比地下连续墙设计厚度加宽40mm。
(3)地下连续墙单元槽段长度宜为4~6m。槽内泥浆面不应低于导墙面0.3m,同时应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
(4)水下混凝土应采用导管法连续浇筑。导管水平布置距离不应大于3m,距槽段端部不应大于1.5m,导管下端距槽底宜为300~500mm;钢筋笼吊放就位后应及时浇筑混凝土,间隔不宜大于4h;现场混凝土坍落度宜为200mm±20mm,强度等级应比设计强度提高一级进行配制;混凝土浇筑面宜高出设计标高300~500mm。
(5)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墙底注浆。注浆管应采用钢管;单元槽段内不少于2根,槽段长度大于6m时宜增加注浆管;注浆管下端应伸到槽底200~500mm;注浆压力应控制在2MPa以内,注浆总量达到设计要求或注浆量达到80%以上,压力达到2MPa可终止注浆。
2、基坑监测
(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2)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现场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3)巡视检查的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3、降水方法及施工要点
4、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要求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为避免破坏基底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200~300mm厚土层人工挖除。
(3)基坑(槽)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
(4)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1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5)基坑施工的安全应急措施
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一旦出现渗水或漏水,应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及时处理。
2)对基坑周围管线保护的应急措施一般包括增设回灌井、打设封闭桩或管线架空等方法。
5、土方回填
(1)填方土料一般不能选用淤泥、淤泥质土、有机质大于5%的土、含水量不符合压实要求的黏性土。
(2)填土应从场地最低处开始,由下而上整个宽度分层铺填。每层虚铺厚度应根据夯实机械确定,其中振动压实机分层厚度250~350mm,每层压实遍数3~4遍(书中表格)
(3)填土应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填方的密实度要求和质量指标通常以压实系数表示。
6、基坑验槽
(1)验槽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技术人员到场;
2)地基基础设计文件;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轻型动力触探记录(可不进行时除外);
5)地基处理或深基础施工质量检测报告;
6)基底应为无扰动的原状土,留置有保护层时其厚度不应超过100mm。
(2)轻型动力触探
宜采用机械自动化实施,检验完毕后,触探孔应灌砂填实。
轻型动力触探检验深度及间距(m)
7、地基处理方式:换填地基、压实和夯实地基、复合地基、注浆加固、预压地基、微型桩加固等。
8、换填地基法
(1)换填地基按其回填的材料不同可分为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等。换填厚度由设计确定,一般宜为0.5~3m。
(2)素土、灰土地基:土料可采用黏土或砂质黏土,石灰采用新鲜的消石灰。灰土体积配合比宜为2︰8或3︰7。素土、灰土分层(200~300mm)回填夯实或压实。
(3)换填地基压实标准要求:换填材料为灰土、粉煤灰时,压实系数为≥0.95;其他材料时压实系数为≥0.97。
(4)换填地基施工时,不得在柱基、墙角及承重窗间墙下接缝;上下两层的缝距不得小于500mm,接缝处应夯压密实;灰土应拌合均匀并应当日铺填夯压,灰土夯压密实后3d内不得受水浸泡;
9、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1)锤击沉桩顺序应按先深后浅、先大后小、先长后短、先密后疏的次序进行。对于密集桩群应控制沉桩速率,宜从中间向四周或两边对称施打;当一侧毗邻建筑物时,由毗邻建筑物处向另一方向施打。
(2)锤击桩终止沉桩标准
a)终止沉桩应以桩端标高控制为主,贯入度控制为辅,当桩终端达到坚硬,硬塑黏性土,中密以上粉土、砂土、碎石土及风化岩时,可以贯入度控制为主,桩端标高控制为辅;
b)贯入度达到设计要求而桩端标高未达到时,应继续锤击3阵,按每阵10击的贯入度不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予以确认。
(3)预制桩桩身断裂原因
1)制作桩时,桩身弯曲超过规定,桩尖偏离桩的纵轴线较大,沉入过程中桩身发生倾斜或弯曲。
2)桩入土后,遇到大块坚硬的障碍物,把桩尖挤向一侧。
3)稳桩不垂直,压入地下一定深度后,再用走架方法校正,使桩产生弯曲。
4)两节桩或多节桩施工时,相接的两节桩不在同一轴线上,产生了弯曲。
5)制作桩的混凝土强度不够,桩在堆放、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纹或断裂未被发现。
10、泥浆护壁灌注桩
(1)泥浆护壁灌注桩按照成孔工艺不同,分为正(反)循环钻机、冲击钻机、旋挖钻机、多支盘灌注桩机、扩底机械钻具等桩机设备。
(2)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流程:
场地平整→桩位放线→开挖浆池、浆沟→护筒埋设→钻机就位、孔位校正→成孔、泥浆循环、清除废浆、泥渣→清孔换浆→终孔验收→下钢筋笼和钢导管→二次清孔→浇筑水下混凝土→成桩。
(3)水下混凝土强度应按比设计强度提高等级配置,坍落度宜为180~220mm;水下混凝土灌注应采用导管法连续灌注;水下混凝土超灌高度应高于设计桩顶标高1m以上,充盈系数不应小于1。
(4)桩底注浆导管应采用钢管,单根桩上数量不少于2根。注浆终止条件应控制注浆量与注浆压力两个因素,以前者为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终止注浆:
1)注浆总量达到设计要求;
2)注浆量不低于80%,且压力大于设计值。
(5)泥浆护壁灌注桩坍孔原因
1)泥浆比重不够,起不到可靠的护壁作用。
2)孔内水头高度不够或孔内出现承压水,降低了静水压力。
3)护筒埋置太浅,下端孔坍塌。
4)在松散砂层中钻孔时,进尺速度太快或停在一处空转时间太长,转速太快。
5)冲击(抓)锥或掏渣筒倾倒,撞击孔壁。
6)用爆破处理孔内孤石、探头石时,炸药量过大,造成很大震动。
11、混凝土基础
(1)钢筋网的绑扎。四周两行钢筋交叉点应每点扎牢,中间部分交叉点可相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位移;双向主筋的钢筋网,则须将全部钢筋相交点扎牢;绑扎时应注意相邻绑扎点的钢丝扣要成八字形,以免网片歪斜变形。
(2)基础底板采用双层钢筋网时,在上层钢筋网下面应设置钢筋撑脚,以保证钢筋位置正确。
(3)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按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4)钢筋的连接:
1)受力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在同一根纵向受力钢筋上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2)当受拉钢筋的直径d>25mm及受压钢筋的直径d>28mm时,不宜采用绑扎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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