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来学习 2020《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本考点属于《经济法基 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内容导航】
1.应纳税所得额
2.专项扣除
3.专项附加扣除
4.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
【高频考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
(1)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 6 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 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 入额减按 70%计算。 2 专项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专项附加扣除
【提示】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数额标准无需记忆,考试中会直接给出。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 60 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 税率-速算扣除数
【真题回顾】
(2019 年·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居民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属于综合 所得的是( )。
A.经营所得
B.劳务报酬
C.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D.财产租赁所得
【答案】B
【解析】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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